关于召开2022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论证会的通知
日期:2022-07-08  作者:会计学院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各有关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2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2229)精神,学校前期安排部署了2022年度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工作。兹定于7月12日召开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2022年拟新增本科专业进行论证、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位委员和相关人员按时参会,各有关教学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7月12日(下周二)下午14:30

地点:德正楼第二会议室(A楼二楼连廊)

二、参会人员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委员名单见附件)、申报专业汇报人

三、会议内容

各申报专业汇报人用PPT向教指委汇报新增专业申报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拟设专业的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情况等,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

新增专业评审参考指标。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以下简称《目录》)文件精神,新增专业申报评审参考以下几项指标:

1)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2)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3)有相关学科作为专业发展支撑,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4)有明确的专业发展规划、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四、其他说明

1.汇报PPT请于7月11日下午15:00前发送至邮箱1037908290@qq.com.联系人:吕晨,联系电话:6201(内线)。

2.请参会人员佩戴口罩,提前十分钟到场,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教务处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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