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会计实训教学中心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日期:2023-03-30  作者:admin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会 计 学 院

 

2013 6

 

 

目录

 

 

1.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2.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3.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指导老师守则

4.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5.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中心是教学、科研重地,是学校财产集中的场所,为了保证学校财产免受损失,使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结合本中心实际制订本制度。

1.中心设安全检查员一名,负责中心的安全检查工作,并依据以下条款对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有权对安全工作不合要求的责任人提出批评,经批评无效者,有关安全事故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安全员应建立安全检查工作日志,以便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有案可查。安全检查员负责消防器材的定期检查。

2.安全防范工作按房间责任到人,分工负责。

3.不得擅自允许非中心人员使用贵重设备,以免造成意外损坏。

4.不得随意离开实验课堂,以免学生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出现事故。

5.未经允许不得将实验设备带出中心或转借他人;允许借出的设备必须经设备管理员办理借出手续。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须按安全标准存放。

7.不得随意乱接电源。

9.不允许无单位介绍信的陌生人参观实验室。

10.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下班前对所负责房间的水、电和门窗要认真检查,关闭水源和电源,锁好门窗,加强安全防范。

11.一旦发生异常情况,不分责任区,发现者都应主动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组织人力补救,力图将事故的损失减至最小;发现被盗时,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校保卫部门,以便尽快破案,减少财产损失。

 

 

会计系

二○一三年六月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训教学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实训教学中心主任在院、系两级领导下,全面负责实验室工作。其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中心建设发展规划、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等,并负责计划的实施。

2. 组织贯彻实施院系有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各项管理细则,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 负责制定本中心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办法。

4. 负责各项工作任务在中心各类人员中的分配与下达。

5. 负责组织本中心人员的培养与考核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6. 定期检查总结中心各项工作,负责中心人员的考核与评比。

二、 实验员(各实训室负责人)岗位职责

1. 完成实训教学中心主任分配的各项具体工作。

2. 负责所管理实训室的建设、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等工作;维持实验室室内卫生。

3. 负责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保证教学实验按期正常进行,即时排除设备故障。

4. 负责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与安装,及仪器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三、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 熟练掌握与课程有关的专业理论、实验原理、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具有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动手操作能力,熟练地解决和排除实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故障。

2. 参加编写实验指导书,积极进行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 承担中心主任分配的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验,批改实验报告。

4. 负责上课所在实训室的设备维护、安全管理、资料管理等工作;维持实验室室内卫生。

 

 

 

会计系

二○一三年六月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指导老师守则

 

一、做好实践教学课程体系的设计工作。需要定期使用实训室的教师须在前一学期期末前上报教务处和实验中心,由学校统一安排实训室的使用。

二、做好教学所需设备器材的准备工作,与实训室管理员做好沟通。

三、教育学生遵守相关规定、守则,对学生进行安全规范教育。

四、监督学生就坐,保持实训室的安静及实训室的整洁卫生。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五、指导学生围绕课堂内容进行实训操作,认真巡视检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进行网上聊天、在线游戏等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活动,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

六、妥善保管实训软件的加密狗,防止丢失、损坏。使用U盘时注意安全,防止实训服务器感染病毒。

七、下课时,安排学生做好关闭设备及室内的清洁卫生工作,禁止学生擅自搬动、拆卸实训设备器材。

八、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表》。

九、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实训教学质量。

 

 

会计系

二○一三年六月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学生实验守则

 

为了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使实训课达到预期教学目的,圆满完成实验教学任务,保护实验实训仪器设备,参加实验的同学必须遵守下述规则:

一、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

二、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严禁吸烟。禁止携带饮料、食品进入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三、注意实训室的安全。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四、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五、不得在实训室进行网上聊天、在线游戏、看电影等与教学内容不相关的活动。

六、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涂乱画。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故意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院有关规定赔偿。

七、严格遵守相关专业的实训操作流程,按指定账号登录实训软件。严禁更改电脑设置、随意删除文件。严禁将实训用品带离实训室。

八、实训结束后,应按正确的操作程序关闭电脑,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

九、禁止擅自搬动、拆卸实训设备器材。

十、实训结束后,按任课教师要求认真完成实训报告。

 

 

会计系

二○一三年六月

 

 

 

 

 

 

 

 

 

 

 

 

 

 

 

 

 

会计实训教学中心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做好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仪器设备的损坏、丢失,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心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界定

(一) 由下列主观原因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均按损失价值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1.未经主管人允许擅自动用或拆卸造成损坏;

2.不听指挥或轻率动用、违规操作造成损坏;

3.工作失职,不负责任、指导失误造成损坏;

4.将仪器设备挪为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丢失;有条件但未采取有效防盗、防火等安全措施造成损失;

5.管理不善或其他主管原因造成损坏、丢失。

(二) 下列情况按损失价值酌情减轻赔偿或免于赔偿

1.按操作规程操作但因技术不熟练造成损失;

2.一贯遵守规章制度,爱护仪器设备,偶尔疏忽造成损失。

(三) 下列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经过鉴定或证实,免于赔偿

1.实验、操作本身及实训用品的特殊性造成的难于避免的损坏;

2.设备本身使用年久或有质量缺陷;

(四)其他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计算方法

1.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按合理折旧后计赔;超过折旧年限按预计残值计赔。

2. 损坏丢失仪器设备的责任有几个人共同承担的,根据责任大小分担赔偿费。

三、私自处置仪器设备的处罚

1. 擅自将仪器设备及实验室相关资料变卖或出租者,没收当事人所得,处2倍以上罚款,并酌情给与行政处分。

2. 擅自外借仪器设备,责令收回,并处当事人1倍罚款,造成损失的另计损失费。

四、处罚实施办法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私自处置事件后,实验室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综合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上交系部、院实训中心和资产处处理。

 

 

会计系

二○一三年六月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