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10-20  作者:会计学院 

各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高校创新资源优势,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构建一流创新生态,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豫发改办高技〔2021〕76 号)要求,决定组织高校申报建设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我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领域,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技术集成、科技成果工程化及转化应用,依托大中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共同建设,申报材料需明确工程研究中心组建的牵头单位和共建单位,以及拟突破的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需符合《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见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总体布局,具有突出的专业特色和成果,显著的产业技术优势和高水平的创新团队,研发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应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7年第1号)。

三、具体要求

1.材料编制:请符合要求的学院及创新平台负责人依据《管理办法》精神,认真编制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材料(提纲见附件1),并填写《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附件2,Excel格式)。

2.报送时间、地点:请各负责人于11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正反复印,一式四份,电子版Word格式)、申报情况表(纸质版两份,电子版Excel格式)报送科研处A411办公室,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至邮箱74514823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处户老师联系电话:0371-86650230

省教育厅科技与信息化处联系电话:0371-69691667

省发改委创新高技术处联系电话:0371-69691302

 

附件:1.附件1 《河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豫发改高技〔2021〕777号).doc

2.附件2 河南省2021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情况表.xls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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