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建议
日期:2021-05-15 作者:会计学院
第一,在政府部门之间,特别是在教育部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之间建立起分工明确而又协作统一的联动系统。重点针对以鼓励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为基础的协作制度,并在高校毕业生中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以及创业鼓励服务等行之有效的合作内容。
第二,在中央财政中应划拨专款用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的创业项目,建立高校应届毕业生创业基金或者青年创业基金。同时对于仍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在保证学业并且创业条件成熟、创业项目可行的情况下,也应该列入基金扶持的对象。
第三,妥善协调政府机关部门,切实落实针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财政税收减免政策,按照规定限额顺序减免致力于创业的毕业生团队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各项税种。同时在银行的小额担保贷款与贴息贷款方面也应妥善协调,为全体高校毕业生创业创造良好的财政环境。
第四,鼓励各大高校创立免费或者低价为创业毕业生提供经营、法律、财务等多方面管理咨询服务的创业基地或创业孵化基地。对于已经建立的创业基地,也应进一步扩大规模和完善服务方式,并积累服务经验推广应用。
第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在小范围内逐步取消户籍制度,允许创业毕业生就地落户开创事业,如在条件确实复杂的城市,也至少应该在公共服务方面让异地毕业生享受本地居民的服务待遇。
第六,全力推动高校的创业教育和服务工作。将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添加到高校就业指异课程中去,并作为重要内容强化灌输,同时加强理论与实践的双重教育,致力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与创业意识以及创业的基本技能;加强创业教育的师资力量与经验积累培训,切实为大学生们安排具有丰富经验与理论支持的指导老师传授创业意识与技能;在创业教育管理的源头成立各级创业指导委员会,全方位监管为大学生提供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等各方面工作的顺利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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