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财经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日期:2020-09-25  作者:会计学院 

各位考生请注意: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郑州财经学院单招考生守则》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现郑重提醒:

1.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2.考试时间以考点统一发布的信号为准。

3.严禁携带以下物品入场:手机、对讲机、无线耳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各种拍照、扫描、录放、计算、存储等电子设备,各种文具,各种食品、饮品,其它非考试必需物品。

4.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5.请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和证件检查。不能当场确认身份的,当科考试结束时必须到考务办公室核验。如私自离开则按违纪处理。

6.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不服从管理、干扰考试工作秩序的,由考点公安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7.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作答无效。在题目所指示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上的答案无效。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替考与被替考等作弊行为,不仅属于违规,而且属于犯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如有替考学生,请自觉离开!一切作弊念头,现在立即打消;一切作弊行为,现在必须停止!开考之前主动放弃,不予追究;考试期间违纪舞弊,将依法依规从重查处!

希望各位诚信应考!考出真实成绩!考出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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