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组织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日期:2016-04-01  作者:admin 

 

 

2016331日下午,作为本学期的教研室活动安排,会计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组织本教研室成员刘志菊、曹亮及辅导员刘娟旁听了金水区人民法院关于未成年人刘某故意伤害案的整个庭审过程。本案由经济法教研室正在律师事务所挂职锻炼的鲁迎旭老师担任辩护人,由于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性,这次旁听的机会十分难得。整个审判过程持续近2个小时,先后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包括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出示证据等)、法庭辩论(包括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告人陈述和辩解、辩护人发表辩护词等)、评议和宣判几个阶段。我院积极争取,精心准备,旁听过程严肃认真,旁听结束后的分组讨论热烈深入。

    这次活动的开展对于参加旁听的教师来说受益匪浅。在教学口,一方面展现了我院双师型教师的职业风采,作为被告辩护人的鲁迎旭老师的六条辩护意见基本被法庭采纳,合议庭当庭宣判,对被告从轻量刑。另一方面增长了专职教师的实践经验,为大家的职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指引作用,以实践带动教科研开展,服务于我院的应用型民办院校建设。经济法教研室的老师们纷纷表示深受启发,特别是如何将法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促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为今后服务于教学、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基础。在学管口,不仅为学生管理工作提供了鲜活的实例,更重要的是一种惊醒,法治理念的重要性和学管工作的责任重大。大家纷纷表示要不断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并以此带动学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院的安全稳定工作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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